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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行动 | 潘园餐饮店设置最低消费拒不改正被罚 天津公布首批典型案例 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05-14 18:33:03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万晓东)2023年,铁拳天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行动型案社会舆论关注的潘园批典突出问题,重拳出击,餐饮严厉打击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店设低消制售假冒商品、置最正被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费拒罚天无证生产食品、不改布首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等违法行为,铁拳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行动型案性质恶劣的潘园批典违法案件。近日,餐饮天津市场监管委公布了第一批相关典型案例。店设低消

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2023年2月6日,置最正被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费拒罚天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服务正常运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1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举报对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查,当事人开发了某款软件提供商品信息数据“一键搬家”服务,在不同购物平台的服务市场上线运营并收取软件使用费。该软件通过调用第三方接口的方式,在未经数据源购物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爬取数据源购物平台商品信息数据,并一键上传至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购物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至案发,该软件共爬取商品信息数据942万余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市西青区色依裳服装经营店销售假冒服装案

2023年3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将天津市西青区色依裳服装经营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3年3月13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根据举报对天津市西青区色依裳服装经营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及库房存放有用于销售的印有1个注册商标标识的服装19926件,经相关商标权利人辨认,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145.48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因其涉嫌构成犯罪,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昊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服装案

2023年3月6日,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昊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服装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1日,南开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昊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印有5个注册商标标识的服装136件,经相关商标权利人鉴别,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货值49291元。当事人未从正规渠道购进以上服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南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生产假冒白酒案

2023年1月6日,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6月8日,河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天津玖域硕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生产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灌装贴有“贵州茅台酒”字样标签的白酒357瓶,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46055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河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李某销售假冒“嘉实多”润滑油案

2022年12月26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李某销售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61万元、没收假冒润滑油144箱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26日,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移送线索,对当事人李某进行询问调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侵权商品。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4月向某修车行销售标称“嘉实多”的润滑油,上述润滑油经商标权利人鉴别属于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7.74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灵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案

2023年3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灵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0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某公司举报,反映天津灵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其主张的商业秘密为公司的客户名单。经查,举报人主张的客户名单汇集了客户名称、合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接HR及联系方式、合同费率、付款方式、客户招聘意向、候选人等信息,是权利人长期经营过程中付出智力劳动和经营成本积累而成的商业资源,具有非公知性和价值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应知情况下,仍然获取该商业秘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市西青区潘园餐饮店拒不改正设置最低消费额案

2023年2月6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天津市西青区潘园餐饮店拒不改正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0日,市市场监管委执法人员在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天津市西青区潘园餐饮店出具的机打小票标注“低消”字样。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期间对内设两个包间设置最低消费额2000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1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其整改后仍旧有标注“低消”字样的小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市蓟州区韩氏鑫鹏粮油店无证罐装大米案

2023年3月20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蓟州区韩氏鑫鹏粮油店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罐装大米的行为,作出罚没6.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12日,执法人员对天津市蓟州区韩氏鑫鹏粮油店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的库房内堆放着白皮袋装的大米3袋、“稻花香”大米2袋、“稻花香”大米空包装袋69个、封口机1台。经查,当事人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罐装大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蓟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天津市河东区三号来力台球俱乐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2023年3月29日,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河东区三号来力台球俱乐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8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河东区三号来力台球俱乐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经查,当事人在用的一部电梯下次检验日期为2023年1月,但该台电梯未进行定期检验的情况下于2023年2月8日仍然在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河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张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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